南京祿口國際機場二期建設飛行區工程 1.依據受托跟蹤審計建設項目情況,制定相應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方案; 2.對項目開工前的費用進行階段性審計,出具復核報告; 3.對招標文件、工程量清單及擬中標單位的預算書進行合理性審核,出具審核意見; 4.對有關費用及工程款的支付進行審計,提出審核意見; 5.對項目各類合同進行審查,提出審核意見; 6.認真做好與審計處、基建處、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的溝通與協調工作,促進跟蹤審計的順利進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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